跳转到主要内容

恶劣天气下的服务安排

生产力局于恶劣天气期间将采取以下服务安排,敬请留意。

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、“极端情况”^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生产力局服务安排
于办公时间内生效 有关警告信号生效期间暂停服务
于中午12时以后仍然生效 全日暂停服务
于中午12时或之前除下或取消 可行情况下,各项服务会在有关警告除下或取消后之两小时内陆续恢复正常

^如因超强台风引致“极端情况”,例如公共交通服务严重受阻、广泛地区水浸、严重山泥倾泻或大规模停电,政府会审视情况(包括公共运输及其他范畴),决定是否需要发出“极端情况”公布。

如有紧急查询,请通过以下渠道与我们联络。我们将尽快为阁下提供协助,感谢您的体谅。

WhatsApp(只限文字讯息):(852) 5283 4131

电邮:hkpcenq@hkpc.org